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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本馆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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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博物馆下设办公室、保管部、宣教部、考古部、保卫科、展陈部六个部门。

办公室

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1.文件、文印和档案的管理和文稿的起草工作;2.组织安排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;3.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;4.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、信访和信息工作;5.人事、工资和职称工作;6.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监督工作;7.接待和外事工作;8.全馆的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;9.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
保管部

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1.本馆文物总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;2.藏品的建卡、建档和藏品数字化信息库建设工作;3.藏品的接收、登记、整理、分类、统计、出入库等工作;4.文物藏品的常规性保护及研究工作,定期对本馆藏品的保存环境进行检查;5.本馆藏品的修复工作。

宣教部

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1.全馆开放区域的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;2.展览的导览与讲解工作;3.大型活动和展览的策划、组织工作及举办与展览内容相关的专题讲座;4.开展观众调查、研究工作;5.“博物馆之友”发展、组织活动和服务工作;6.志愿者的招聘、培训与管理工作;7.开展社会教育工作。

考古部

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1.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档、复查工作;2.考古调查及抢救性勘探发掘工作;3.历史文物、资料的鉴定和征集工作;4.馆内业务培训及专业队伍建设;5.藏品资料及藏品陈列课题的科学研究工作。

保卫科

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1.建立、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予以落实;2.本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3.展厅开放期间的安全管理和闭馆后全馆的保卫值班工作;4.保卫人员的管理工作;5.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及消防工作;6.文物(展品)的安全押运工作;7.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管理。

展陈部

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1.展陈部主要负责本馆陈列展览的策划、设计、制作、布展及相关工作。陈列展览设计后负责陈列讲解词的编写。 2.负责馆内宣教活动的策划、设计、制作及相关工作。 3.负责对外馆际交流的展览的策划、设计、制作及相关工作。4.负责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资料的管理及归档。5.负责馆藏文物及相关文化元素的文创产品设计及研发。 6.配合陈列展览提供展品和相关资料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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